我县严明纪律要求,严防节日病
近日,我县将“五一”“端午”等节日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节点,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严防“节日病”。一是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凤庆县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纪律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抓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工作。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要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早检查。三是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在全县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县纪委监察局还在全县范围内公布了受理投诉举报方式。四是“五一”期间,县纪委监察局派出两个明察暗访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明察暗访,发现公车私用线索1条,目前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