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要闻摘登
  3. 廉政要闻
  4. 正文

我县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巡查工作


71至 7月15日 县纪委抽派五个巡查组先后深入全县77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开展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巡查组通过查看痕迹资料、个别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督查《凤庆县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纪律暂行规定》、《中共凤庆县纪委关于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干部作风立项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巡查督查内容,重点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八项规定”及纠正“四风”情况;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情况;上半年“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乡镇自办案件完成情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开展情况等六项内容进行巡查。巡查组对巡查过程中查找到的存在问题及不足,及时反馈给被巡查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此次巡查,首次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巡查内容,并将长期作为常规巡查内容,对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打下坚实的基础。                        

(党风室、纪委办)


回到顶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