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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世海滥用职权违纪行为问题的通报


 

中共凤庆县纪委文件

 

凤纪通报20152

 

 

中共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监察局

关于罗世海滥用职权违纪行为问题的通报

 

各乡、镇、民族乡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凤庆单位:

近年,我县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性质恶劣,危害严重。最近县纪委查处了郭大寨乡原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罗世海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行为的案件,现通报如下:

20129月至20145月,罗世海任郭大寨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并负责民政工作期间,私自以民政办的名义安排全乡11个村委会违规向低保户收取材料复印等业务费286130元,其中:227750元不入账不上缴,由罗世海本人支配使用,给低保户造成了损失,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利益,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的违纪行为。

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罗世海开除党籍处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罗世海行政撤职处分。

对此次通报的罗世海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正确对待岗位职责,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政策主要执行人员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拍苍蝇”,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执政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监察局

201532

 

 

 

 

中共凤庆县纪委办公室                    20153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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