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健全四制推进责任制落实
今年,县国税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明责、述责、履职、约谈会商四个方面的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一是健全“一岗双责”的明责制度。党组研究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并拟定清单分解任务,把“两个责任”细化为具体明确的“任务书”,分解到部门股室、落实到个人。二是健全“一述双报”的述责制度。县局党组每年向市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接受群众测评。三是健全“一考双评”的履职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做到“一考双评”,既评价税收工作,又评价廉政建设;强化激励约束特别是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绩效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持续化,促进作风改进持续化。四是健全约谈会商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与部门主要负责人、专职纪检监察员约谈制度,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会商制度。 (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