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项措施促春节前后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促作风建设。加强对“元旦”“春节”前后执纪监督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上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纠正“四风”,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在元旦前夕向全县领导干部家属寄送廉政家书561封。春节前夕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接受吃请、进营业性娱乐场所行为的案件,以典型案例警示,以案明纪,并在春节期间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次2400余条。二是严明纪律要求促作风建设。县纪委在“元旦”“春节”前夕下发通知,加强“元旦”“春节”前后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及其它节日用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以明察暗访促作风建设。县纪委于2015年2月15日至2月28日抽派六个工作组,就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工作纪律情况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职人员赌博、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明察暗访。并对4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责令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11个部门46个科(股)室、2个乡镇5个站所工作时间无人在岗的,县纪委将逐一核实,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单位和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