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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源头防控。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目标、责任、工作措施。县委、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县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县委、政府分别与责任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述廉质廉评廉”增强责任意识。每年组织部分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围绕履行职责情况、执行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述廉。县纪委委员根据述廉内容和了解掌握的情况向述廉对象进行质询、提问,参会人员以无记名的方式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三是“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时,既查当事人的违纪违规问题,又查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并以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问责。今年,我县在党政纪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时对5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负责人启动问责。       (执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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