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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精神会议


近日,我县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精神会议,县纪委监察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意见》精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了交流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红伟出席会议并对深刻领会《意见》和中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面适应和推动反腐新常态,加强各级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在办案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又要互相尊重各职能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做到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二是着眼反腐大局和办案全局,加大各级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力度。各级执纪执法机关要“守规矩”,不干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把好办案制度关、程序关、质量关,防止执纪执法者违纪违法。三是把握重点,抓住协作配合的重要环节。要注重加强反腐败整体工作的协调、重要案件线索的协调和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协调。四是完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和中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广泛学习宣传、健全完善制度、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制度执行。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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