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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及“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教育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二是明确活动对象。参加此次教育活动的单位为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对象为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干部、县直部门纪检员,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员、纪委委员。活动时间从5月15日开始,至6月14日结束。三是确定学习内容。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召开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学习传达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会议及县委第79次常委会议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等各项法规制度,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学习《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等,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按方法步骤开展。活动分为宣传教育、明确要求阶段,对照检查、整改落实阶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阶段。宣传教育阶段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非党副局长、各派出纪工委书记深入13个乡镇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县直有关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由所联系纪工委负责。对照检查阶段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上报自检自查材料。总结经验阶段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总结此次教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从严从实,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截止目前,共深入13个乡镇44个县级部门进行宣传教育。                   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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