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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做实乡案县审通篇文章推动基层案件审理质效双飞跃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链条薄弱,主体身份认证缺失,建议暂缓审理,深入调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明确行为人责任归属……”这是凤庆县纪委监委给乡镇自办案件反馈意见台账中的精准剖析。

为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失当等问题,凤庆县扎实开展“乡案县审”工作,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提级审核,强化深度指导与监督,助力基层案件审理质效“双提升”。

案件审核过程中,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严格遵循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材料的完整性、手续的完备性、事实的清晰性、证据的充分性及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全面把关。对照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要求乡镇纪委补充完善或重新调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

以某乡村民小组长长期占用村集体草原补贴案为例,面对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其占有故意的困境,审理部门巧妙转换思路,聚焦于其保管小组资产期间的信息公开问题,最终定性为违反群众纪律,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处理建议。

“通过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细致审核,形成详尽的问题反馈意见,为乡镇办案工作筑起一道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屏障。”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乡案县审”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审核流程,也是对乡镇纪委办案能力的锤炼和提升,更是对乡镇纪委办案水平的全面检阅与提升,通过“乡案县审”推动办案程序日益规范,案件定性准确无误,处理决定恰到好处。

“‘乡案县审’让我们对自身办案短板有了更清醒地认识。”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在提级审核的历练下,不仅掌握了更为规范的办案流程,还提升了案件分析与判断能力。

据统计,今年该县纪委监委已对40起乡镇自办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核,共反馈具体问题419个,并逐一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乡案县审’,我们实现了基层案件审理的规范化与高效化,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乡案县审”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全方位指导与监督,着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更大贡献。(作者/杨成菊 杨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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