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要闻摘登
  3. 廉政要闻
  4. 正文

我县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加强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一是要求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建立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每个季度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至少随机抽查一次,检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及队员要忠实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三是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及队员要自觉接受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乡(镇)党委的领导和管理,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不得在所驻乡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得用所驻乡村的公款吃请;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酗酒闹事,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形象。四是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坚决纠正、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纪委办)

 


回到顶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