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有效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有效开展,5月10日,凤庆县纪委组织召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县纪委各室各工委负责人、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对我县目前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作了通报,各参会人员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结合本职工作如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讨论发言。县纪委分管领导对大家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畅所欲言,建设性意见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要把工作目标从注重“盯违法”向注重“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注重“抓大放小”向注重“抓早抓小”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注重“惩处极少数”向注重“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警示、早查处,将以函询、约谈、诫勉谈话方式查处轻微违纪行为作为工作常态。二是继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对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放松”和“退缩”等,更不是数量和力度上放缓反腐节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充分的运用好“四种形态”。同时还要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既抓“大”不放“小”,又抓“小”不放“大”,做到“大病”“小病”一起治,做到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 (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