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湾镇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
8月31日,小湾镇春光村李树党支部召开党员警示教育大会,村两委成员、李树党支部全体党员、驻村工作队参加会议,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提高党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意识。
会上,镇纪委向参会党员和被处分人员宣布了处分决定,村党总支部书记作了表态发言,镇纪委书记结合案件作了警示教育。
“李某某疏于学习,法纪意识淡薄,酿成了大错,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我们要举一反三、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错误在春光村出现。”春光村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这样谈到警示教育的意义。
据了解,2018 年 11 月,春光村李树党支部党员李某某因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土地进行修路和种植烤烟、玉米等,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被凤庆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刑罚处罚。2023年8月21日,小湾镇党委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镇纪委工作人员要求参会党员: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拥护镇党委和纪委的决定,要求大家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自觉服从和维护县委、县纪委的决定;二是要认真反思,深刻吸取教训。要通过李某某的违法违纪案例,认真反思,以案为鉴,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杜绝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换在前面,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加强教育,树牢红线意识,强化党纪国法的学习,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党员群众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规守纪。四是村级党组织要规范权力运行,抓好小微权力清单的运行,教育全体党员要从李某某所犯的错误中汲取教训,严格自我要求,杜绝再犯类似的错误。
“通过对相关案件的通报和学习,希望各位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发挥表率作用,勇担职责使命。” 镇纪委工作人员这样谈到警示教育的目的。(许灵锋)